2018/3/6
沪财税〔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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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8-03-06 | 文号:沪财税〔2018〕14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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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8-134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财税〔2018〕10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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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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