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
市新闻出版局,世纪出版集团,各区县财政局:
为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 转发给你们,请速转知各相关企业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为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号) 转发给你们,请速转知各相关企业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