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1-18   |  文号:沪财会[2012]14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等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1-018
内容描述:联合转发五部委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财政局、经委(商务委)、税务局、工商分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银监会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银监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稿件
  • 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