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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4-01-03   |  文号:沪财会[2014]2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4-010
内容描述: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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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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