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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2014〕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网上调转工作,确保信息化调转工作有效开展。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6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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