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5-03-13 | 文号:沪财会〔2025〕22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10000-2025-098
内容描述:关于准予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执业许可。
二、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尹擎(430100010031)。
三、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A-1877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