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印发日期:2026-09-23 | 文号:沪财会〔2026〕50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26-327
内容描述:关于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第97号修改)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陈芳(120000090741)。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E、F室。
此复。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