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财会考[2002]16号)的精神,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3年5月24、25日举行,现就本市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市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三、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2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包括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二)考试时间:200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5月24日 9:00-11:30经济法基础(初级资格)
9:00-11:30财务管理(中级资格)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初级资格)
14:00-16:30经济法(中级资格)
5月25日 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资格)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中级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属地原则。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均在单位所在区、县报名应试(各区、县报名点及地址附后)。
(二)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作为审核依据的各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黑白同底版照片二张(一次性快照除外)。此外,考生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经单位核实后盖章。
(三)对于2002年在本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三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四)对于2002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三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五、其他事项
(一)因近期上海市正在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换发新证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工作将在2003年4月份发放准考证时进行。届时不能出示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不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35元及订书费(报名时同时登记考试用书。对于2002年未获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请出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以便登记原原考试用书的勘误表),各项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三)各报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可以通过上海市财税网站(网址:www.csj.sh.gov.cn)查询已向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学校(查询时间:2002年9月份)。
附件: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事局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会计 考试 通知
抄送:全国考办,市职改办
打字:杨敏勤 校对:徐 建 胡素华
附件:
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财会考[2002]16号)的精神,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3年5月24、25日举行,现就本市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市考试管理机构核发成绩通知单。
三、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02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包括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二)考试时间:200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5月24日 9:00-11:30经济法基础(初级资格)
9:00-11:30财务管理(中级资格)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初级资格)
14:00-16:30经济法(中级资格)
5月25日 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资格)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中级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属地原则。中央在沪单位、外省市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和区、县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均在单位所在区、县报名应试(各区、县报名点及地址附后)。
(二)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作为审核依据的各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黑白同底版照片二张(一次性快照除外)。此外,考生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经单位核实后盖章。
(三)对于2002年在本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三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四)对于2002年在外省市考试已取得一至三门科目合格的中级考试报考人员,报名时还须出示原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五、其他事项
(一)因近期上海市正在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及换发新证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工作将在2003年4月份发放准考证时进行。届时不能出示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不发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35元及订书费(报名时同时登记考试用书。对于2002年未获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请出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以便登记原原考试用书的勘误表),各项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三)各报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需要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在选择培训学校时可以通过上海市财税网站(网址:www.csj.sh.gov.cn)查询已向上海市财政局备案的学校(查询时间:2002年9月份)。
附件: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事局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会计 考试 通知
抄送:全国考办,市职改办
打字:杨敏勤 校对:徐 建 胡素华
附件:
各区县财政局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
区 县 |
报 名 地 址 |
单 位 |
电话 |
|
杨浦区 |
本溪路118号 |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
35010723 |
|
闸北区 |
宝山路207号 |
闸北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
66290077 |
|
虹口区 |
海南路45号 |
虹口区财政局 |
63243880 |
|
普陀区 |
曹杨路805号 |
普陀区业余大学 |
52564588*5125 |
|
长宁区 |
古北路239号 |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 |
62341396 |
|
静安区 |
康定路314号 |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
62539133 |
|
黄浦区 |
天津路158号 |
黄浦区商业人才培训中心 |
63615541 |
|
卢湾区 |
建国西路154号 |
卢湾区业余大学 |
64315076 |
|
徐汇区 |
裕德路45弄2号 |
徐汇商业学校 |
54242972 |
|
宝山区 |
友谊支路85号 |
宝山区财政局 |
56104014 |
|
嘉定区 |
仓场路3333号 |
嘉定区财政局 |
69985327 |
|
闵行区 |
沪闵路6358号 |
闵行区财政局 |
64120198*107 |
|
浦东新区 |
崂山东路687号 |
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
68530462 |
|
崇明县 |
城桥镇人民路60号 |
崇明县财政大楼 |
69613740 |
|
南汇区 |
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 |
南汇区财政局 |
58020839 |
|
奉贤区 |
南桥镇江海路344号 |
奉贤区财政局 |
57180677 |
|
金山区 |
①朱泾镇人民路39号 |
金山区财政局 |
57321647*1110 |
|
②金山卫镇十字街松金公路555号 |
金卫中学 |
57262723 |
|
|
青浦区 |
城中西路38号 |
青浦区财政局 |
59729004 |
|
松江区 |
谷阳北路321号 |
松江区财政局 |
578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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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701885*4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