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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6-07   |  文号:沪财教[2012]35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2-141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广)局:

  现将《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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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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