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6-07 | 文号:沪财教[2012]35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2-141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广)局:
现将《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