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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9-08-30   |  文号:沪财农〔2019〕41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900000-2019-334
内容描述:通知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
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财政局: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规定,现将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市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你区(正数为追加,负数为扣回),补助资金纳入2019年市对区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6“农业综合开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请你区根据项目批复情况,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2019年市对区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应下达

已提前下达

本次下达

宝山区

253

150

103

闵行区

148

0

148

嘉定区

52

0

52

金山区

494

210

284

松江区

4618

4400

218

青浦区

588

430

158

奉贤区

1139

2200

-1061

崇明区

434

250

184

  

7726

7640

86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