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沪编[2004]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国税函[2004]1073号),撤销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和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建制。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