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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3-04-09   |  文号:沪财企〔2013〕36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3-174
内容描述:关于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予以备案的通知。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机构申请公司股东变更备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你公司股东高军、金燕、邱梅芬、陈伟芬、胡立珊等五人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公司法人代表张美灵,今后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变更后,你公司的股东为张美灵(持股比例47%)、刘敏(持股比例4%)、姚平(持股比例4%)、谢岭(持股比例8%)、沈毅(持股比例4%)、王佩君(持股比例4%)、沃兆寅(持股比例3%)、陈俊杰(持股比例3%)、肖明(持股比例3%)、朱福贵(持股比例3%)、陈跃琴(持股比例2%)、马洁(持股比例2%)、杨伟暾(持股比例2%)、李惟庄(持股比例2%)、吴克强(持股比例2%)、万健华(持股比例1%)、赵吟时(持股比例1%)、曹湜(持股比例1%)、王德清(持股比例3%)、丁怡(持股比例1%)二十人。

请持此批准文件到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办理网络变更等手续后,变更事项涉及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内容的,向我局申领换发新证书。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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