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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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