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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对进口饲料(饲料的范围按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农膜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请通知各地海关依照执行.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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