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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17日

各区县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函(2000)1037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二月七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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