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8〕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