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从事油(气)资源开采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1-08-19 | 文号:沪财税[2011]7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等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1-173
内容描述:转发财政部关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从事油(气)资源开采所得税收抵免相关问题的规定。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石油企业在境外从事油(气)资源开采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