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1-11-10 | 文号:沪财税[2011]105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1-245
内容描述: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