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1-12-08 | 文号:沪财税[2011]121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1-267
内容描述:符合条件的中资船舶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