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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5-15   |  文号:沪财税[2012]44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2-129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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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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