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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3-07-09   |  文号:沪财税[2013]40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3-088
内容描述: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区域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税收政策规定。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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