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4-09-28 | 文号:沪财税[2014]7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4-171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关税〔2014〕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