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5-11-19   |  文号:沪财税〔2015〕97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5-335
内容描述: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1月19日
相关稿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