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7-01-16 | 文号:沪财税〔2017〕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7-008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