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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6-04-22   |  文号:沪财行〔2016〕19号  |  发文机关:上海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6-140
内容描述: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行〔2015〕74号)的有关规定,本市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我们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制定了《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上海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czj.sh.gov.cn)。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更新。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