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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6-12-01   |  文号:沪财预〔2016〕188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6-399
内容描述:转发财政部印发的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同时,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要求,区财政局应当于每年10月15日前,提出本区下一年度市转贷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额度以及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报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日

相关稿件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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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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