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6-12-01 | 文号:沪财预〔2016〕188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6-399
内容描述:转发财政部印发的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同时,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要求,区财政局应当于每年10月15日前,提出本区下一年度市转贷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额度以及安排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报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