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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03-21   |  文号:沪财库[2012]15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等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12-076
内容描述:通知转发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印发后,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9〕51号)、《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财库〔2011〕14号)停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或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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