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12-11-19 | 文号:沪财采[2012]19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12-222
内容描述: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
现将《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2〕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