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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1-06-15   |  文号:沪财采〔2021〕14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21-166
内容描述: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重要意义

扶持不发达地区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政策功能。2020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要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力度,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级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附件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附件3)等有关文件精神,以本市对口帮扶脱贫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二、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本市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以下简称“832平台”),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一)预留采购份额要求。预算单位以食堂(含自办食堂、外包食堂)食材采购为重点,对照“832平台”产品供给情况,准确匹配采购需求后核定基数,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在“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鼓励本市国有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市、区国资委可在“832平台”为其监管国企开通交易账号,由相关国企参照预算单位操作方式开展预留及采购工作。

(二)外包食堂填报方法。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填报预留份额(选择“有食堂”,并备注“外包食堂”),并在“832平台”的“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开通路径为“采购人交易账号管理”——“采购人交易账号导入”。外包食堂的具体采购执行交易账号名称应有所区别,可采用“外包服务机构名称+XX单位外包食堂”的形式。新开通的采购人交易账号的所属预算单位,应与填报预留份额的管理账号中的预算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三)工会参与采购途径。鼓励本市各级预算单位工会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匹配采购需求后核定基数,结合实际填报预留采购份额,并在备注栏中说明预留相关情况。

(四)填报时间节点要求。各级预算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填报预留份额,并完成逐级确认。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确认路径为“预留份额信息管理”——“预留份额信息确认”。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应在6月20日前完成“832平台”预留份额的修改填报和最终确认汇总工作。

(五)常见问题处理方法。预算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如遇账号、密码等“832平台”使用方面的问题,请致电“832平台”客服协助解决。预算主管部门在确认所属预算单位填报的预留份额时,可逐笔或批量退回填报有误的预留份额,平台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被退回的预算单位,详见《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附件4)“预留份额确认”相关内容。被退回的预留份额信息,需预算单位自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逐级确认通过。市级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由市财政局最终确认,区级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由区财政局最终确认。

三、建立本地化支持服务体系优化产品供给

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建设“832平台”上海销地仓,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并指定本市供销系统实体门店(见附件5)提供需求分析以及优选产品展示、体验、推介等服务。市、区财政部门会同供销部门组织收集产品、服务体验反馈信息,督促相关方做好产品品控和售后服务。通过本地化支持体系的建设,优化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和服务保障,为预算单位与“832平台”供应商建立长效稳定的购销关系提供帮助。本市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832平台”直接采购,也可以自主选择通过市供销部门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支撑。

四、定期通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数据信息

为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实施,各级预算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落地。市财政局定期统计和通报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各区的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情况;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应同步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本部门、本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执行情况,加强对预算单位政策执行的督导,确保完成预留比例要求,加快采购执行进度。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832平台”客服     电话:400-1188-832

市供销合作总社客服    电话:59157692;13764971813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电话:54679568-20125

             邮箱:zfcgc@czj.shanghai.gov.cn


附件:1.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 《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

4. 《地方预算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PDF版)

5. 本市供销系统指定实体门店信息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