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14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库入库审核结果,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函》(沪环函〔2023〕136号)申请,为支持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实施,现下达你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1.144万元,纳入2023年度市与区财力结算,请列“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等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重点企业大气污染减排技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