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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3-09-08   |  文号:沪财资环〔2023〕13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200000-2023-398
内容描述:关于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徐汇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114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库入库审核结果,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拨付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函》(沪环函〔2023〕136号)申请,为支持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实施,现下达你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1.144万元,纳入2023年度市与区财力结算,请列“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等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重点企业大气污染减排技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
  •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