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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出台《上海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近日,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改革后本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健全各级资金安排和分担机制,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办法》指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力状况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

《办法》明确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的范围,并对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申请和拨付、分担比例和考核进行了细化。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应急、粮食物资储备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