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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轮解读】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热点问题解答(二)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

1.报名考试条件中的“会计工作年限”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什么关系?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第三条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六条规定:“……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因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是判断会计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依法合规地参加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度,方可计入报名考试的会计工作年限。

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 “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因此,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系统会自动校验报考人员在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相关信息(包括继续教育信息),并及时反馈比对结果。


2.外省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可以在本市进行抵免?如何办理?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二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因此,报考人员在其他省市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调入上海”模块,办理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入,或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进行补充登记。


3.选择“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时,为什么总是反馈“学历不符合,请与主管财政部门确认”?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

具备该学历的考生,应当同时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主管财政部门会进行审核确认。一般而言,这部分考生选择“本科”报考条件的,也应该可以满足相关工作年限要求。因此,建议上述考生选择“本科”报考条件,重新预注册报名。


4. 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是否认可2021年度的中级经济师、中级审计师和中级统计师电子证书?

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明确,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因此,2021年度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中级经济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统计师证书实行电子化,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和查验,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按规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