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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印发日期:2023-11-17   |  文号:  |  发文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  查看更多属性
是否有效:  |  索取号: AB1100000-2023-450
内容描述:关于《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健全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际,会同人行上海市分行修订了《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

2013年,我局会同人行上海市分行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至今年6月底已到期。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等文件进行研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部门职责、账户管理、收缴管理、退库(退付)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45条。

第一章“总则”共10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及非税收入的概念和管理范畴,明确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市“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的概念、管理要求,以及缴款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章“部门职责”共9条,明确了本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部门和参与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账户管理”共6条,明确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账户的类型、具体用途、开设条件,强调了账户管理要求。

第四章“收缴管理”共8条,介绍了非税收入票据的开具条件、形式种类,明确了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管理原则,强调了非税收入分成方式、实施要求,以及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清分等业务的操作要求。

第五章“退库(退付)管理”共5条,明确了非税收入办理退库(退付)业务的情形、方式、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及审核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4条,明确了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缴款人违反本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等规定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实施日期、过渡期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实施要求,明确了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国库集中收缴、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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