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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七):关于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5日
  2015年,本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指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预算法》的有关要求,深化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概念
  新《预算法》第十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二、2015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3亿元,为预算的140.9%,增长79.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3.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32.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3亿元,为预算的141%,增长10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合计9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其中:资本性支出59.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费用性支出5.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等方面。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27.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2016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3亿元,下降22.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2.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117.6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7.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4亿元,下降23.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97.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7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6.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为97.9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7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浦东和虹桥机场重要基础设施改扩建、国家会展中心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投入,支持国际金融中心功能性要素市场体系健全和完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商贸业转型等重点项目投入,支持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建设;费用性支出7.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16.9亿元,主要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加强国资监管等方面。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四、2016年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支出安排的调整优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支出安排等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
  一是国资收益收缴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进程,2016年本市将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监管的3家企业,新增纳入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范围。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强。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协调的要求,本市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机制,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不低于当年预算收入的19%,调入公共预算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