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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报告系列解读(十):关于国库管理的有关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9日
  一、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2015年,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日趋规范,本市地方债发行相比以往试点阶段,发行规模进一步扩大,发行方式进一步丰富。
  2015年,本市共发行5批地方债,合计1212亿元,其中:按债券额度区分,包括存量置换债券1006亿元、新增债券206亿元;按债券品种区分,包括一般债券801亿元、专项债券411亿元;按发行方式区分,包括定向承销债券311亿元、公开招标债券901亿元;按市区级次区分,包括市级使用190亿元、转贷区县1022亿元;按发行期限区分,包括3年期债券161.6亿元、5年期债券364.3亿元、7年期债券313.8亿元、10年期债券372.3亿元。2015年本市地方债发行缓解了政府性债务偿债及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压力。
  2016年,本市将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市政府债券融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做好2016年地方债发行工作。
  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的财政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2015年我市在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上,巩固改革成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改革内容,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2015年,根据财政部要求和《上海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计划,开发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对市级预算单位进行业务系统培训,制订《上海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出运行机制。
  2016年,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范围拓展至市级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向区县延伸,选择部分区县开展改革试点。
  三、推进市级财政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5年本市不断深化市级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着力推动财政资金公开化、透明化。一是深化市级财政决算的信息公开。2015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政府决算后,向社会公开2014年政府财政总决算,全面反映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决算情况。除涉密项目外,市级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二是推动市级部门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市级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总数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一般公共财政基本支出决算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到“类”级科目。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公务接待人数、部门当年政府采购、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信息。
  2016年,将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决算公开力度,政府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