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报告系列解读(十一):关于财政支农的有关情况
2015年,本市财政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支持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大财政农业农村投入
本市财政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 112.17亿元,较上年增长3.6%,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和农产品安全、农业科技进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河道整治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扶持等方面。同时,市财政进一步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带动金融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通过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代偿管理办法以及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联合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二、整合统筹财政支农政策
根据本市财政支农政策整合方案要求,本市已完成将农业主管部门内的涉农专项整合形成新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5年,制定完成了《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综合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农业生态和农产品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整合后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同时,市财政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创新整合后的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体制,明晰市与区县的管理责任,重点围绕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生态和农产品安全专项,在全市层面深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市级向区县全面下放项目评审和审批权限,探索建立权责利统一的都市农业发展推进机制,最终形成市级宏观规划、监督管理,区县负责项目管理具体操作的事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