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三):关于国库管理的有关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今年2月召开的十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将完善公务卡制度作为2016年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此,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研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务卡制度 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随后,市财政局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市级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本次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和现金使用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将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实现单位公务支出以使用公务卡和银行转账为原则、使用现金为例外,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使单位公务支出更加规范、阳光、透明。
(二)改革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1.全面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金。在原公务卡制度主要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拨款资金的基础上,将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行业协会获取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等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2.管理要求更加严格明确。在进一步强调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试行)》,列出了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正面清单,明确要求目录以外支出应实行转账支付;同时,规范单位内部报销和现金使用程序,要求公务支出在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购买,对确实需要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必须书面报经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监督考核更加细化全面。由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大笔现金提取进行动态监控,实行预警制度;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较低、现金使用率较高的部门和单位,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现金使用率、检查监督情况等三个方面采取百分制进行全面考核。
4.全面建立考核信息系统。为客观、全面、公平、公正考核各区和市级各主管部门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针对市级部门现金支出差异很大、各区考核系统不一致的现状,通过设置现金合理支出扣除模板、各区公务卡考核统一接口规范,及时准确计算、确定各区和市级主管部门的公务卡使用结果。
5.对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的问责。凡各级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不实施公务卡及现金使用制度改革,或者实施不力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务卡及现金使用违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视情况对被考核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2016年,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日趋规范,本市地方债发行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发行渠道和发行方式方面做出积极创新。
(一)发行基本情况
2016年本市共发行5批地方债,合计2200亿元,其中:按债券额度区分,包括存量置换债券1700亿元、新增债券500亿元;按债券品种区分,包括一般债券1033亿元、专项债券1167亿元;按发行方式区分,包括定向承销债券550亿元、公开招标债券1650亿元;按市区级次区分,包括市级使用435亿元、转贷区县1765亿元;按发行期限区分,包括3年期债券440亿元、5年期债券556.7亿元、7年期债券543.3亿元、10年期债券660亿元。2016年本市地方债发行利率在全国地方债中处于较低水平,为本市政府融资节省了资金成本,缓解了政府性债务偿债及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压力。
(二)主要创新点
今年主要有以下两项创新点:一是作为全国首个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发行地方债的地方政府,于11月成功发行本市政府债券300亿元。进一步拓宽了地方债发行渠道,吸引了更多的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参与地方债投资,改善了地方债交易流动性,积极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作为全国首例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发行地方债的地方政府,于12月面向上海自贸区内已开立自由贸易等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本市政府债券30亿元。进一步推动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