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指示精神,以及《预算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本市深入推进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概念
预算法第十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和编制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比例
(一)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和市国资委委托市委宣传部监管的企业。其中,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34家,市国资委委托市委宣传部监管的企业5家。合计纳入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39家。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
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实行“分类收缴”办法,经市政府批准,2018年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为:一般企业为20%(其中功能类企业15%);公益性企业(含公共服务类企业)为10%;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含)的小型微型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市属重点文化企业2016-2020年暂免缴纳国资收益。
三、2017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1亿元,为预算的120%,增长5.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47.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加上调出资金27.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126.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2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5亿元,为预算的118.8%,下降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4.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2.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加上调出资金21.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97.8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7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浦东和虹桥机场重要基础设施改扩建、虹桥商务区和世博园区等重点区域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费用性支出5.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22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国资监管等方面。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14.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2018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1.9亿元,下降6.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132.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1.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1.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为132.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8.9亿元,增长0.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为103.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7.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5.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为103.7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68.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国家会展中心、虹桥商务区以及浦东机场三期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上海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等方面;费用性支出8.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26.6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国资监管等方面。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资收益收缴比例和支出安排等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
一是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情况,2018年市本级国资收益收缴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一般企业从15%提高到20%(其中功能类企业15%)。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协调的要求,本市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机制,2018年将当年市本级国资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再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22%提高到25%,重点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等民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