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本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的任务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级财政实际安排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5亿元,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市2017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节能低碳方面
一是整合本市工业节能扶持办法,促进本市工业节能提效。2017年市经信委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三项节能政策进行归并整合,并增加扶持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工业节能全领域、全过程、全模式的升级改造角度出发相比单项、分散的政策,综合性政策便于企业了解掌握,进一步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企业受益面。同时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补贴范围,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二是继续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和推广新能源汽车是国家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本市建立包括专用牌照支持、地方财政购车补助、充电设施补助等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体系。本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在前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标准:适当降低购车补贴,并设立补贴退坡机制,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支持力度,以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据统计,2017年上海市推广新能源汽车约5万辆。
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2017年,全市支持完成1300个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启动松江泗泾镇、青浦朱家角、奉贤奉城、金山工业区等7个重点专项调整区域落后劣势企业成片淘汰。
三、积极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加快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减排,全面提升工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目标为到2016年底,本市现役工业VOCs排放源基本完成VOCs治理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对VOCs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补贴。
二是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在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中,国际航行船舶是船舶排放的首要来源,占本市船舶排放比例高达90%,为此加强上海港国际航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提升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有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中“在本市逐步推进靠港船舶采用岸基供电”的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等部门经多次研究,制定了《上海港靠泊国际航行船舶岸基供电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期间2015-2017年,补贴内容主要是:岸电设施建设费、岸电设施运行费。
三是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为提升本市在用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水平,支持和鼓励集装箱运输企业在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上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市财政局配合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等部门经多次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国三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装置补贴操作办法》。
此外,市级财政继续支持节能技术改造、秸秆综合化利用、水污染减排、建筑交通节能等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在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据本市有关部门预测(目前无具体统计数据),2017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均能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