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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算报告解读系列(四):关于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2日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指示精神,以及《预算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们深入推进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编制2019年市级国资预算和汇总编制全市国资预算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概念
  预算法第十条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和编制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和比例
  (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和市国资委委托市委宣传部监管的企业。其中,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34家,市国资委委托市委宣传部监管的企业5家。合计纳入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39家。
  (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比例
  市级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实行“分类收缴”办法,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市级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为:一般企业为25%(其中功能类企业15%);公益性企业(含公共服务类企业)为10%;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含)的小型微型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市属重点文化企业2016-2020年暂免缴纳国资收益。
  三、2018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3%,增长23.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1亿元,收入总量为169.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22.4%。加上调出资金32.6亿元,支出总量为154.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14.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4%,增长33.3%。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8亿元,收入总量为132.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增长27.4%。加上调出资金25.9亿元,支出总量为123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8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国家会展中心、虹桥商务区、浦东机场三期扩建以及长期租赁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组建等方面;费用性支出8.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26.5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国资监管等方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当年结余9.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2019年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1.9亿元,增长2.6%。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4.8亿元,收入总量为166.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7.1亿元,下降3.8%。加上调出资金49.6亿元,支出总量为166.7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8.2亿元,增长0.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9.8亿元,收入总量为12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2亿元,下降10.2%。加上调出资金40.8亿元,支出总量为128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78.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浦东机场三期、长期租赁住房、临港新型多功能产业园区和科技城等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费用性支出7.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其他支出41.6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国资监管等方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资收益收缴比例和支出安排等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
  一是国资收益收缴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情况,2019年市级国资收益收缴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一般企业从20%提高到25%。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市进一步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机制,2019年将当年市级国资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25%提高到28%,全部用于补充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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