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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算报告解读系列(五):关于市级财政支持节能减排的有关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2日
  2018年,根据本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的任务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们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积极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着力支持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的主要任务
  按照《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本市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1.235亿吨标准煤以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至42微克/立方米左右,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二、本市财政扶持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支持节能减排,本市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减排政策体系主要由15项政策构成,重点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业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减排、交通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水污染减排、大气污染减排等八个方面给予支持,着力引导和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更新技术水平,切实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三、2018年财政扶持节能减排的主要情况
  (一)节能低碳方面
  一是整合本市工业节能扶持办法,促进本市工业节能提效。重点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高效电机推广促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三项节能政策进行归并整合,并增加扶持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源管理体系,推进工业节能全领域、全过程、全模式的升级改造角度出发相比单项、分散的政策,综合性政策便于企业了解掌握,进一步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企业受益面。同时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补贴范围,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二是继续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和推广新能源汽车是国家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本市建立包括专用牌照支持、地方财政购车补助、充电设施补助等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体系。为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本市相关部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2020年新一轮补贴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标准,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实施差别化市级补助标准给予市级补助。
  (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2018年,全市支持完成1460个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启动松江洞泾镇海欣产业园、青浦重固园区等10个重点专项调整区域落后劣势企业成片淘汰。
  (三)积极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支持交通节能减排。交通运输业是能源需求增长较快的领域,交通能源消耗已占到了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25%左右,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交通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有效提升本市交通运输业的能效水平,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新一轮的《上海市交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交通领域的新机制、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广和应用,支持天然气(LNG)以及电力替代燃油项目。
  二是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在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中,国际航行船舶是船舶排放的首要来源,占本市船舶排放比例高达90%,为此,加强上海港国际航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提升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有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中“在本市逐步推进靠港船舶采用岸基供电”的要求,市财政局配合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等部门经多次研究,制定了《上海港靠泊国际航行船舶岸基供电试点工作方案》,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此外,市级财政继续支持秸秆综合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建筑节能等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据本市有关部门预测,2018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均能完成年初设定的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