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对于现行制度,新制度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新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兼顾现行部门决算报告编制的需要,以及建立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制度的改革要求。
二是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有机整合了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高等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大大提高了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为逐级合并单位财务报告和汇总编制部门决算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优化了预算会计功能。新制度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强化财务会计功能。同时,对预算会计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更加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满足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的需要。
四是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资产方面增加了政府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核算内容;负债方面引入了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核算内容,全面反映单位控制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现时义务,规范了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准确反映政府“家底”信息。
五是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新制度针对新的核算内容和要求对报表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对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有利于全面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提高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
为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顺利实施,上海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充分准备,通过多种方式为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局领导组织落实、各职能处室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关于本市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市级主管部门和全市财政系统的新制度实施布置会,并明确从2019年起将新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作为财政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市财政局于2018年分九期进行新制度及新旧衔接专题培训,包括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等45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政府会计制度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的方式,检验前期培训学习的效果,促进单位财务人员对新制度的理解掌握。
三是加强调研交流,辐射试点效应。市财政局按照全市大调研的要求,将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作为2018年大调研的重点内容,走访调研行政事业单位52家,进一步掌握本市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解决新制度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四是更新信息系统,夯实核算基础。市财政局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及时对会计核算系统进行调整更新,选择部分单位进行了试运行,并对近450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目前,会计核算系统已初步实现平行记账等功能,并与预算系统、执行系统、资产系统、决算系统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预算、执行、核算、报告信息共享。
目前,本市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各项工作正在按既定的计划有序推进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效果。把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提升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广泛运用多渠道资源和多种传播媒介,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加强实施指导,确保平稳过渡。建立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推进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组织推进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新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财政部反馈相关建议,确保新旧制度衔接平稳、实施顺利。
三是加强政策协调,提升管理水平。以贯彻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