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2022年预算报告解读(三):关于财政支持民生保障等有关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一、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21年市财政大力支持疫情防控,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本市工作要求,设立疫苗接种专项预算,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推进。对新冠病毒疫苗供应、安全储运、接种服务及信息系统运维等疫苗接种所需经费给予足额重点保障。

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的资金保障,主要用于医疗救治、防护物资和诊疗设备购置以及发热门诊改造等。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研究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建立健全专业医用物资储备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优化调整物资储备清单和规模,落实物资储备财政贴息贴费资金。加强医疗机构运行保障,针对疫情影响,开展医疗机构收支运行情况分析,及时研究政策措施,确保医院平稳运行。

三是做优做强公共卫生体系。贯彻落实“公共卫生20条”,全面实施本市第五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支持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薪酬动态增长长效机制。

四是支持推进重大研究平台建设,依托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高校,支持建设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上海免疫治疗创新研究院,上海临床研究中心等创新研究机构,研究明确财政保障机制,对其建设和发展所需日常运行经费及开办费给予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

二、支持就业创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2021年,市财政局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多渠道资金,延续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本市就业形势平稳有序。

一是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安排失业保险基金、市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新增就业岗位63.5万个,帮助10092名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完善青年职业见习政策,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政策实效。本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5.59%,比2020届上升3.09个百分点,连续2年位居全国首位。

二是延续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措施,明确了继续实施以工代训、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持续扩大疫情防控背景下援企稳岗政策的受益面。落实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研究出台《上海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三是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创新职业培训补贴模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筹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博物馆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修订印发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政策标准,加强资金管理。调整本市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市区分配比例,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本市新型技师学院建设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创业融资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扶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2021年全年发放16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

三、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的要求,围绕《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本市养老服务向充分、均衡、优质进一步深化发展。

一是支持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通过设置五类奖补项目,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支持政策,着重统筹解决现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出台本市“十四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关意见,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设施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功能不断提升,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发展。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对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兜底保障。

二是支持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支持保障市政府实事项目及民心工程项目,增加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供给,对新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增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老年活动室、老年宜居社区、困难老人居室适老性改造等项目给予一定补贴,调动基层、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硬件水平和服务能级。支持依托现有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对60周岁以上老人的康复辅具租赁予以补贴。

三是积极回应人大关切问题。支持扩大老年群体应急呼叫救援的受益面。在分析现状、梳理问题、研判形势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完善高龄独居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的有关办法,将补贴范围由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逐步拓展,进一步织密独居关爱网络。做好既有天桥无障碍改造资金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完善道路设施服务能力,更好提升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市民群众的获得感,研究推进既有人行天桥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改造,发布《道路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导则(试行)》,并做好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