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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预算报告解读(七):关于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情况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2021年是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本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园”工程建设,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效保障资金投入,统筹优化资金布局,提高资金绩效。

(一)深化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

发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目标有效匹配,研究整合设立“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并根据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目标,合理设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绩效目标,突出支持重点,聚焦关键环节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体系

一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农业补贴类政策内涵,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事权与支出责任,赋予基层更大自主性。二是修订完善本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到2022年全市规划保留村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三是按照结构优化、重点突出、绿色发展的原则,制定完善新一轮渔业发展补助政策,统筹整合中央和本市财政预算资金,聚焦支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提高现代渔业装备能力建设、加强渔政执法和信息化队伍建设等,推动本市渔业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三园”工程重点项目落实

在支持“绿色田园”方面,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和本市关于藏粮于地、种业振兴、数字农业等核心领域,支持了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夯实长江禁捕长效管理工作,支持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在支持“美丽家园”方面,聚焦农村高标准建设。全面完成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规划保留农村地区的村庄改造任务,累计创建了3批共计69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169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支持郊区河道整治工程和长效管理,久久为功推进本市农村地区河道生态环境改善以及水质提升。顺利收尾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率超过93%。在支持“幸福乐园”方面,聚焦乡村高水平治理。全面完成第二轮市级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建设任务,建成了一批长期稳定收益的“造血”项目,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