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财政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财政自身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健全人才培养梯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着力转变财政职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系统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考核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深化财税改革和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经济运行形势预测分析制度,加强财政重点工作研究,着力提高财政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