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财政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深化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机制;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和实施本市会议费等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和从业人员专业化建设,推进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后评价机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对本市政府性债务的源头规范、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有效防范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的债务风险;全面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完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着力加大对财政政策落实、财税改革推进和财政支出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