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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在改革创新、补短板、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等重要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创新完善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方式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2-24| 字体: | 收藏本文| 打印| 关闭本页

  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和促进创新发展。聚焦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结合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着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加大对重要科研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聚焦支持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集聚区和开放共享的双创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的覆盖范围;加快实现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与重点商业银行、重点园区和重点担保平台合作的全覆盖,加快构建新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创新产品、绿色产品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着力推动国家有关支持天使投资等税收政策落地实施。结合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增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成电路等专项资金,支持整合设立多元化出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府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二是支持和促进协调发展。围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聚焦支持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临港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发和轨道交通、北横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区区道路对接,促进实现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黄浦江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国家综合试验区建设,有效拓展智能化医疗、教育、交通、养老等公共服务惠及面;加大对社区管理、城市维护的转移支付力度。围绕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聚焦支持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完善农村综合帮扶机制,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围绕增强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着力支持上海历史博物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创作;支持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是支持和促进绿色发展。围绕加强环境治理,聚焦支持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扩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征收范围,提高污染物收费标准,支持全面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老旧车淘汰;支持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对集建区外现状生产性建设用地治理恢复的财政倾斜力度;支持湿垃圾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围绕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聚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区域性、行业性低端落后产能整体淘汰,推动桃浦、高桥等重点区域转型,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聚焦支持完成外环生态专项、加快推进农用地滩涂促淤圈围;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耕地地力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将湿地等生态功能区域和经济果林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统筹支持生态建设和保护;着力支持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四是支持和促进开放发展。聚焦国际大都市核心功能,综合运用政府公共投资、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PPP和政府债券等多种规范化的财税政策工具,将财税政策聚焦的重点逐步转向对“四个中心”的整体支持,促进“四个中心”与上海“科创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动发展。认真落实作为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总部城市的各项承诺,聚焦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各类跨国公司的总部型、功能性机构落户上海。进一步拓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领域和范围,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金融合作,推动高端装备制造“走出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研究制定“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国别指南,促进本市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到空港海港陆港等离境口岸和符合条件的退税商店,并研究探索退税商店现场退税、电子退税;积极争取将启运港退税试点的离境地母港由洋山港拓展到外高桥港区,并在长江流域沿线港口全面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积极争取更加完善的对外投资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尽早落地实施,积极支持本市企业对外投资。着力支持与沿江省市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实现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增加安排援疆、援藏、援青、援滇、援贵等资金,支持推动扶贫协作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五是支持和促进共享发展。结合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逐步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市级、区级统筹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研究整合优化本市各类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本市残保金市区两级分配机制,支持各类重点群体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支持提高养老金标准,促进完善城乡居民养老金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水平,健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财政保障机制,调整完善本市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大病保险机制,支持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实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优化“以奖代补”政策,完善“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进一步支持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中心城区二级旧里改造,提高廉租住房租金配租政府补助标准,支持推进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旧住房综合整修、老旧住宅供电和消防设施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围绕深化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本科、高职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中职院校生均经费定额标准试点,并支持扩大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范围,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深化推进综合医改试点,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对公立医院降低药品加成实行补偿,支持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加快建立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等与医疗服务评价联动机制;支持全面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促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加大医疗卫生学科人才建设力度,支持市级医院实施临床技能与临床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院前急救体系、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和儿科产科能力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支持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促进完善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政策,研究扩大计入家庭刚性支出的内容范围;支持全面建立“救急难”制度。进一步聚焦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生产安全体系、火灾防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围绕进一步深化推进“五违四必”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支持提高管理标准,促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