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聚焦支持力度,加快构筑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
2019年,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主要体现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积极争取扩大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上。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结合本市实际,在地方权限内,将车船税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下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标准;研究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二是在国家核定本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争取扩大本市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并适当向承接本市重大建设项目任务、债务风险较低的区倾斜。在此基础上,抓紧做好2019年债券发行工作,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增强“四本预算”统筹合力,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平衡力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28%,并结合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合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补充社保基金,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提效”主要体现在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和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使用效益上。一是坚持有保有压,该保的支出千方百计保,该压的支出坚决压下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各部门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二是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动态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
在预算安排和政策导向上,要突出“六个聚焦支持”:
1. 聚焦支持打造新一轮全面开放新高地。一是结合加快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聚焦有利于形成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的重点领域,着力在离岸税制、在岸税制等方面探索建立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的税收制度体系;有效发挥新一轮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支持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增强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二是积极支持探索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聚焦推进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生态环境、市场体系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重点合作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沪苏湖铁路、沪通铁路等铁路路网和省际道路对接项目开工建设,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崇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区。三是进一步创新完善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探索市场化、常态化的“进博会”办展机制;增加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总量规模,拓展政策覆盖范围。四是加大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是聚焦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全力支持打造“一网通办”品牌,加快推进“互联网+财政服务”,不断提高上海财政的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快搭建市区两级共同参与的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政策覆盖面,提高风险容忍度,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开发更多符合各区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有利于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扩大出口的专项融资担保产品,建立各区专项融资担保产品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各类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市级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鼓励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集聚实体业务、拓展功能、提升能级,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进一步完善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配套的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对出口国际市场尤其是出口重点地区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加大示范应用支持力度,最高按照专项支持比例30%上限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拓展新的国际市场,逐步提高“一带一路”市场及欧洲等国家的出口比重。
2. 聚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促进增强创新策源能力。聚焦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大力支持“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世界一流的大科学设施群、张江科学城和高水平功能型平台、新型研发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式,对基础前沿研究类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大经常性经费稳定支持力度,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创新人事薪酬制度,探索实施市场化的薪酬标准和配套措施,吸引国际顶尖科研人员聚集上海开展科技合作研究;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标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给予项目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实施《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科技创新券”覆盖范围;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有效发挥人才发展、领军人才和人才高峰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功能;支持高标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平台建设。二是促进提高城市经济密度。对标国家重大科技战略,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国家配套项目,以及硬X射线等一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加强“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科研能力建设,提高上海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促进原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重大产品研发;支持企业重点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业互联网等;重点支持5G关键技术、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示范应用、模式创新。在进一步发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转型升级”“集成电路”“军民融合”等政府投资基金功能作用的同时,研究设立人工智能发展基金,努力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克难、战略性先导产业兼并重组、产业链整合提升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促进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重点支持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吸引全球金融资源集聚,提升金融中心能级;支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优势;支持航空枢纽建设和调整优化现代航运疏运结构及功能性机构集聚;对标国际通行规则,积极推进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升级扩围,促进消费升级。
3. 聚焦支持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聚焦公共安全、城市管理、民生服务和政务服务等社会治理实事项目,分类分项落实好相关项目的财政资金保障,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将涉及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升级构建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快构建社会组织综合信息咨询平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加大重点旧改地块中经甄别需要实施成片保留保护的相关投入,支持风貌保护区域内里弄房屋改造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对重点旧区改造地块继续采取市区合作进行土地储备或市级补贴支持的方式,加快房屋征收,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有效保障城市道路、绿化林业、市容环卫、城区防汛等设施维护和管理项目,以及电力线、信息通信线等入地和监控杆、通信杆、电线杆等多杆合一,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整体水平;支持城市保洁、设施管理、景观品质、立面维护、动态管控等五大方面建设,促进提升街区内涵、底蕴和特质;支持“智慧公安”建设,公安装备配置、电子警察运行,以及政法部门信息化等项目,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城市更有序、更安全。
4. 聚焦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围绕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工程建设,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危房改造建设,加大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农村村庄改造,将财政补贴标准由2万元/户提高至3万元/户;创新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区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二是围绕加快推进“绿色田园”工程建设,聚焦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将财政资金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着力支持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促进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三是围绕加快推进“幸福乐园”工程建设,在继续实施农业综合补贴政策的同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推动以增强“造血”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重点帮扶困难农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5. 聚焦支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继续支持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落实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指导站等支持力度,促进小微民营创业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大力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持本市高校扩大办学自主权和内涵式发展,以及上海大学等12所研究型大学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试点启动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校分类改革,突出办学特色;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公办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探索职业教育中高职贯通,推进幼托一体化发展。三是大力支持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落实新增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社区长者食堂建设、优化助餐配送体系的资金补助,着力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支持探索建立本市失智老人照护体系;比照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认定、待遇享受条件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对象增设照护补助。四是大力支持健康上海建设。持续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重点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支持增加120车辆设备更新、疫苗采购和冷链管理等;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深化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医疗联合体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下沉;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开办和设备购置,加大重点研究领域投入力度,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临床、教学、科研协调发展。五是大力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完善救助资金保障,强化救助资金管理,切实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支持建立本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提高残疾儿童保障水平。六是大力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发挥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撬动杠杆效应,推进商旅文体融合创新;进一步支持提升本市文化体育场馆功能,优化文化体育空间布局,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6. 聚焦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促进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和劣Ⅴ类水体治理的投入力度,支持区管以下河道养护并提高市级补助标准;增设二级水源地保护和雨污混接专项补助,支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以及住宅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外部混接改造;支持通过购买公共污水处理服务,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聚焦支持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中小锅炉提标改造、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推广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运用,促进节能降碳、大气污染减排、循环经济发展;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和推广运用,稳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支持公益林造林、生态廊道建设,加大对市级重点生态廊道项目补贴力度,促进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