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工作报告
上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吉珍
(2022年2月9日)
同志们: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2022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2021年有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好财政的职能作用,做好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领域财力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议安排,就本市财政工作报告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
2021年12月27日上午,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会上,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了2021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了2022年财政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必将是载入史册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政策调节,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推进对外财经交流合作,国际合作拓展新空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赢了不少大仗硬仗,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支持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二是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阶段性政策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大规模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四是紧紧依靠改革破难题增动力,推动财税制度更加完善和成熟。五是有效应对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过程中,在应对风险挑战实践中,财政部门始终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累了重要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五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全面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决定性意义”的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财政答卷。要汲取财政改革发展宝贵经验,深化财政工作规律认识,锚定新时代财政事业前进方向,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结构、精准支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守住底线、安全持续,加强管理、提升效能,依法理财、严肃纪律,推动财政保障能力达到新水平,财政调控水平得到新提升,财税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财政可持续发展取得新进步,财政治理效能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力下沉,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财政部门要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同时,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提升政策整体效能。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好6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会议要求,2022年,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扎实做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二是充分挖掘国内需求潜力,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五是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六是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七是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八是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九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十是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
会议强调,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财政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新实践。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清醒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持人才引领发展,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狠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2021年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效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以实干实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2021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情况,我们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建立稳增长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密切动态跟踪,科学分析研判,做好预案储备,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组织,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2%,比2020年(下同)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4.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69亿元,为预算的125.5%,增长18.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6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下降3.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为预算的164.1%,增长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3亿元,完成预算的91.9%,下降36.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4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1%,增长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1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增长7.4%。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汲取奋进力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政政策协同和资金集成,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实
一是向国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浦东特定区域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顺利出台,开展多项税收改革实施方案研究。二是综合运用政策、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持续推进“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落地;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支持水乡客厅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成运行等;安排落实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加快建设;总结往届经验,优化预算管理,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如期、安全、精彩举办,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三是统筹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大力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上海;制定新一轮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等管理办法;新增安排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金,运用科技小巨人等扶持政策,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试点项目经费包干制、“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才创新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发挥财政政策调节作用,全面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一是在巩固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国家新出台和延续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稳固税基,涵养税源。二是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新增担保贷款额574.7亿元,同比增长72.2%,支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安排落实市级建设财力、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高质量办好“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促进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旅游、航空等产业加快恢复,支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吸引外资,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外需。四是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等,聚焦支持“五型经济”发展,促进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点产业集聚。五是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落实相关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推动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全面实施。
(三)保持民生投入力度,持续改善民生
一是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市统筹安排落实106.8亿元,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疫苗接种工作切实推进,积极做好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发热门诊改造、诊疗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进口冷链物流防疫、基地航空公司航班防疫消毒等的资金保障,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继续免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费等。二是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统筹安排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以工代训、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三是制定新一轮高校“双一流”建设方案,修订教育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四是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水平,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优化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推进健全养老托幼等社会保障体系。五是持续加大公立医院投入,支持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向郊区均衡布局;安排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六是支持中共一大纪念馆等红色文化传承地建设,做好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天文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展陈开办保障,修订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文化、旅游、体育领域重大活动,推进公共文化建设。
(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市域发展格局
一是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创新政策性农业担保运行机制,支持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二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开展农村综合帮扶,支持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实地调研,积极推进财政政策研究,支持“五个新城”加快建设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将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向新城倾斜,运用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资金等,支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资源集聚。四是支持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优化居住和市容环境品质。五是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资金安排,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支持对口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支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一是围绕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建设,支持推动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二是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一江一河”城市治理、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研究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促进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工业、建筑、交通节能低碳和大气、水污染减排等项目。四是支持平安上海建设,促进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汛防台和食品安全等领域体系,保持社会安全稳定运行。
(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各类经费支出标准,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10%。二是探索建立审计结果与市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优化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督促改进管理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率。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一个部门(领域)一个专项资金”的原则整合归并现有专项资金,推动人才类专项资金进行跨部门整合以及农业、商务领域相关专项资金进行部门内整合。四是制定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性目录与禁止性事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形成市、区两级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体系。五是制定科技、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形成公共文化、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方案,促进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六是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债券额度,于三季度完成全年债券发行任务。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制定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七是推进会计管理事项改革,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和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推广至全市,支持浦东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事先在线审核,进一步完善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规则。八是深化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推广,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构,实现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面上线。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建立市、区、镇三级系统应用沟通协同机制,强化财政信息化应用支撑。
(七)深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和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用好本市红色资源深入开展联学联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3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和32项“推动发展开新局”重点工作项目。二是做好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工作专题会、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力整改上。第一时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方案,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分类推进整改措施,36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并持续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三是突出政治引领,加强财政党的建设,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年度党建工作细化为28项具体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及日常督促。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政治标准,突出担当作为,不断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选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建设,推进财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举办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专题研讨班,利用轮岗、挂职锻炼等载体,培育干部增长才干。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分类推进财政人才库建设。严管厚爱,激励担当,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建功新时代的干事激情和内生动力。
回顾2021年工作,主要体会是:一是以国家战略为牵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以政领财”,服务党和国家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大局,突出重点优化投向,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实施。二是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推动财政事业守正创新。以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为契机,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财政制度更加完善和成熟。三是依财政规律来办事,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握财政客观运行规律,保持财政运行平稳,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持支出强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管财理财的专业能力。四是用系统观念抓推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强对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强化财政政策与其他领域宏观政策的衔接,将阶段性政策和制度性政策安排有机结合,着力算好政治账、经济账、长远账,进一步放大财政政策协同和资金集成效应,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对于这些经验体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深入实践。
过去一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区、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奋力拼搏的结果,我代表市财政局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各方面支出需求加大;同时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增强,政府“四本预算”还需加强衔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聚焦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对财政政策的评价力度尚待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2年的工作中充分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抢前抓早落细落实2022年本市财政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202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为牵引,以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发展“五型经济”为主攻方向,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稳求进、以进促稳,强化财政可持续性,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稳”;强化政策的连续性,全力确保财政支出强度“稳”;强化底线思维,在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上体现“稳”;强化绩效管理,在深化财政改革攻坚中体现“进”。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加强资源统筹,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强化财政可持续性,发挥政策协同和资金集成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要保持支出强度,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快支出进度,稳定市场预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支撑保障。三是要优化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强化精准施策,聚焦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四是要提升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能,加快建立与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
2022年,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政策提早靠前发力,注重跨周期调节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用好各类财政工具,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同时,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跟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等情况,做好分析预测,加强对“四本预算”的统筹,挖掘增收潜力,坚决不收“过头税”,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本市政府“四本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0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0亿元,增长7.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14亿元,下降20%;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9亿元,增长7.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1亿元,下降18.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6.7亿元,增长100.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57.9亿元,增长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67.5亿元,增长9.7%。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2022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政策落地见效,推动落实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
1. 支持浦东更高水平开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本市行动方案,保障落实“两特四区一中心一样板一保障”主要任务,加快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积极争取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浦东特定区域试点实施,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经费支持方式创新等改革事项,助力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2. 推动落实“三大任务”“三大平台”。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实施。发挥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作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水乡客厅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促进国际中央商务区持续增强核心功能。支持精心办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3. 加快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围绕培育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进一步支持“五个新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聚配置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和公共文化等资源,提高新城公共服务水平和资源供给能力。落实市域发展格局整体优化要求,推进重点区域功能提升,支持加快南北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支持教育现代化和人才高地建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
1. 支持推进科技创新。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设施及重大科研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前沿基础研究和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投入力度。推进扩大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经费包干制、“揭榜挂帅”“预算+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的实施范围,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经费管理自主权和调剂权。支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应用,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2. 支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地方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实施高校生均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高校深度参与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支持高校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支持健全义务教育“双减”长效机制,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向。支持新型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打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型职业本科。
3. 支持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坚持开放引才,进一步打响“海聚英才”品牌,统筹安排人才类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促进重大科创平台发挥对高端人才的吸附作用、对科研机构的聚合作用和对重大科技攻关的组织作用。支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等,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促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1. 落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落实好国家出台的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更加突出精准性,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需要,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2. 支持扩大内需。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好市级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鼓励消费市场发展,释放消费经济增长潜力。支持办好重大促消费活动,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3. 支持 “五型经济”做强做优。强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支持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支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引进培育具有行业引领力的头部企业,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投资,推动重大外资项目加快落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重点产业加快集聚、提升能级。
4. 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推进建设“3+6”新型产业体系,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等,培育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修订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本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促进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等,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四)支持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支持开展就业专项帮扶、职业技能提升等行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支持办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2. 进一步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安排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医保基金加强衔接,促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各类社会救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早餐工程、普惠性托育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重点项目建设。
3. 支持健康上海建设。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支持市级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临床研究创新策源能力建设,支持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和医企对接平台建设,加强临床研究等专业人才培养。支持第五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落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推动实施新一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4. 支持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旧住房综合改造、城中村改造等。落实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财税政策,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5. 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打造绿色田园先行片区,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和设施菜田建设,支持做好重点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升本市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保持财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政策总体稳定,帮助对口地区巩固脱贫、防止返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五)支持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增强城市软实力
1. 支持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围绕“两张网”建设,促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从“好用”向“爱用”转变,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开发,强化对城市治理的支撑。继续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数字场景应用,提高数字化服务效能。
2. 支持加快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全力保障疫苗接种、药物研发、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监测预警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支持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汛防台等工作,促进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保障城市有序运行。
3. 支持推动文化体育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支持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工程。支持打造文化“精品、优品、新品”,助力构建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文化高地。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冬奥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相应保障,提高运动员餐补标准,促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支持办好第十七届市运会,加快推动徐家汇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场所建设。支持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和宗教工作。
(六)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1. 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用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工业、建筑、交通节能低碳和大气、水污染治理等节能减排项目,推进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重点领域行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支持绿化建设,促进绿色出行,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发挥作用,带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2. 支持优化生态环境。继续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垃圾综合治理、第二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重点项目。支持“一江一河”上游地区及主要支流生态治理、骨干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动加强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支持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七)切实做好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1. 加强各类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将非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逐步纳入财政管理范围,加强部门资金统筹。探索以建立健全统一的项目库为切入点,将各类资金渠道的支出预算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深化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产统筹调剂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严格管控新增资产。
2. 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安排的首要任务,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继续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在改善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创新上。健全预算安排与落实巡视整改、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3. 加强预算执行和财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重点,优化投向,提高支出精准度。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预算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加强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和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试点公开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率。
4. 强化财政防风险。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多措并举,积极化解,强化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时注重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充分统筹需要和可能,防止局部合理政策叠加造成负面效应,给财政稳健运行带来影响。
5. 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落实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提高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落实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强化各部门、各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四、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
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把理论武装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断锤炼政治品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初心使命,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新实践。
(二)始终坚持“以政领财”,全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
坚持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塑造财政干部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党性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政治格局下谋划、部署、推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观大势、谋大局,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三)层层压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化细化 “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坚持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记实制度,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推动形成脚踏实地、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四)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组织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强党建、保中心、促发展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持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工作“一盘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四强”党支部,着力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实效。紧扣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突出政治标准。着力优化机构职能体系,锻造坚强有力的处级领导班子,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深入推进人才库建设,为推动构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促进财政干部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同志们,2022年财政工作目标明确、任务繁重、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