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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03| 字体: | 收藏本文| 打印| 关闭本页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2022年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上海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现就本市财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关于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主要内容

2022年12月29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2年及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早出快出,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影响;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

会议提出,过去五年,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主要是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出招发力,创新政策实施工具,财政宏观调控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硬道理,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坚实步伐。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四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五是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效能,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六是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缓释可控。七是坚持统筹内外、互利共赢,深化国际财经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八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会议明确,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发生令人鼓舞的深刻变化,财政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充分彰显,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紧跟核心、追求真理、坚定道路、依靠人民、深化改革、团结奋斗,凝聚奋力推进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重点要把握好5个方面: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二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四是均衡区域间财力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会议要求,2023年,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更好统筹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更好统筹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主要做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增强财政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二是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三是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五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六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七是大力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八是深化对外财经合作交流,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财政部门管理国家“钱袋子”“账本子”,必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财政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过硬。 

二、2022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积极稳妥完成各项财政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可持续,保障疫情防控、支持经济恢复、改善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经历了上半年大幅回落后,下半年开始,随着经济企稳回升,呈逐步恢复增长态势,全年完成760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1.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1.5亿元,为预算的134.1%,增长7.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4%,增长4.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为预算的136.3%,增长11.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亿元,完成预算的93.2%,增长86.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01.4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06.4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6.1%。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企稳发展。及时筹措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区有序保障疫情防控支出。严格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配合制定我市抗疫助企“21条”、经济恢复重振“50条”、稳增长“22条”;落实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累计减税降费超过2500亿元;发挥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成新增担保贷款831.5亿元,增长4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支持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施房租减免。落实建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发放“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等重大促消费活动;整合设立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外经贸相关专项资金,持续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二)坚决服务大局,深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加快落实支持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各项举措。支持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实施。落实专项资金,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运用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支持进博会顺利举办。支持前沿基础研究和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修订本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国家示范区、“双一流”建设等,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启动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人才类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吸引和集聚高水平人才。

(三)心系人民群众,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对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阶段性给予补贴,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提高养老金等民生保障待遇,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发放疫情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深化长护险制度试点;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地区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支持市级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推动临床研究医企融合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成第五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平衡资金,推进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支持深入实施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保障上博东馆等重大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运行,支持办好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以及举办第十七届市运会。

(四)共建美好家园,支持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支持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支持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支持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和丰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场景;调整设立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灾害防治、消防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物资保供能力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城市韧性。整合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推动“三园”工程建设。积极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影响,对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五)系统有序推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研究制定我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应急救援、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完成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运用全覆盖;完善本市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有力保障基层“三保”和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推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三随机两公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实施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出台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政策绩效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债券发行;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完成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建立健全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完成首批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稳步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研究规范数据资源会计核算;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六)坚持以政领财,强化党建和队伍建设。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引导全体财政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持续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促进提升行业党建水平,在大上海保卫战中展现财政担当;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工作各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政策和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紧盯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提示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全国财政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和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本市财政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市区财政人才工作合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深做实干部政治考察,完善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和正向激励体系;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提升财政干部制定政策、推进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严管厚爱,激励担当,进一步激发财政干部干事激情和内生动力。

三、过去五年财政工作成效良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过去五年,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本市财政事业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纵深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主要体现在“五个持续”:

(一)总量和质量并重,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

1. 保持高基数基础上增长。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在不折不扣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负超过8000亿元的情况下,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8年的7108.1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7608.2亿元,年均增长2.8%。

2. 保持较高收入质量。税费结构合理,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保持在85%左右,保持在合理区间。

3. 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8年的8351.5亿元增长到9393.2亿元,累计近4.2万亿元,有力保障了国家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实施。

(二)政策和资金协调,服务国家战略持续推进

1. 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全面实施。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片区建设,积极向国家争取到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服务免征增值税、中国洋山港籍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完善启运港退税、服务出口增值税免税等政策,形成“产业+人才+贸易+投资”四位一体税收政策体系。安排天使、创投引导基金,实施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等扶持政策,支持拓展科创板上市储备企业清单。会同江苏、浙江两省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2. 支持科技创新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2018-2022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累计2031.1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3.3%,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设施及重大科研项目建设等。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揭榜挂帅”项目管理机制试点,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将“上海市推进项目经费‘包干制’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列入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落实相关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推动三大先导产业全面实施。全市教育支出五年累计5076.4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30.4%,有力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服务保障,促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发挥对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支持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3. 落实党中央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有关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浦东要“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目前引领区意见中“实施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支持浦东企业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免税资格认定权限下放浦东”等税收政策已陆续落地。

4. 支持五届进博会顺利举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进博会“越办越好”的要求,落实城市保障经费,促进实现进博会安全、精彩、富有成效举办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展期所售展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减负和增能联动,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平稳

1.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落实各项减负措施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抓紧抓细抓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配合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制定配套措施,形成重点明确、操作可行的政策保障。对国家授权我市确定的政策优惠幅度实施顶格减征,如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按最高50%税额标准减征、将车船税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最低水平等。实施各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和费率下调等政策措施,拓展企业减负空间。

2.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总量规模从2018年的85亿元扩大到2022年的831.5亿元,累计新增担保贷款额超2000亿元;面对新冠疫情影响,按贷款担保浮动担保费率中的最低一档0.5%收取担保费,出台“无还本续贷”、还款宽限期等多项优惠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现金流紧张问题。在“信保+担保”“专精特新贷”“科技小巨人贷”等专项产品增户扩面的基础上,创新推出 “浦江之光”“科创企业上市贷”“农担信贷直通车”等专项产品,构建覆盖企业各个成长阶段的融资担保产品服务体系。将“绿色”“三农”“科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等增补入信贷奖补重点行业目录,降低银行投向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补偿的贷款不良率下限,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普惠信贷规模。

3. 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2018-2022年,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741.4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182亿元,安排落实建设资金,较好保障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投资需求。支持举办“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促进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安排购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启动实施早餐工程。安排落实外经贸相关项目资金,着力优化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整合商务类专项资金,支持吸引外资集聚,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四)普惠和兜底兼顾,保障民生待遇持续提升

1.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五年分别累计达到5058.8亿元、3449.4亿元、846.3亿元、2196.2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42.4%、121.9%、44.6%和53.5%。

2. 着力破解“老、小、旧、远”等民生难题。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开设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和新增托育点。统筹平衡资金,支持完成本市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任务。深化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3. 推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统筹调度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稳步提高养老金、低保、失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支持实施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推动国际文化大都市基本建成。

(五)提质和增效并举,推动财政改革持续深入

1.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8个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环境保护税改革,明确环境保护税市与区收入划分等事项。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五年累计达5326.2亿元,支持各区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领域建设等工作。

2. 推动构建现代税收制度。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配合研究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推动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新片区落地实施,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特定区域先行先试。规范和清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3.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连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科技、人才、产业、商务、涉农等领域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及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市、区、乡镇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推动会计管理服务转型。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数据集中贯通。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财政运行透明度。

回顾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主要体会是: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鲜明,要把财政工作纳入到政治格局的总体框架下推进,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本市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实服务保障。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财政工作的行动指南。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财政始终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站稳人民立场,将人民城市理念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聚焦发展目标任务,更好履行财政职能,通过精准施策,统筹财政资源,推动经济循环畅通无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是做好财政工作的不竭动力。创新发展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核心要义。要在传承财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现代财税体制,发挥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这些经验体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深入实践。

近年来,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区、各部门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各领域资金需求旺盛,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收支矛盾突显。二是财政支出还存在部分分散交叉、效率不高等现象,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有待进一步统筹整合。三是部分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23年的工作中充分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本市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上海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机制的成效。把稳增长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财源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政府“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放大资金集成效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握指成拳,聚焦发力,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战略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保障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协同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落地的实效。更加注重全局性思考、整体性谋划,突出系统观念,集聚政策供给。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信贷奖补、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产业、就业等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兼顾当前和长远,强化财经激励约束和财会监督,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风险可控。三是加大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切实做到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适当靠前发力,促进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保障资金尽早转化为实物工作量,增强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加强收支紧平衡状态下的预算管理,突出绩效导向,强化成本效益分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精准性和实效性。

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本市政府“四本预算”安排如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28亿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长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0亿元,增长1.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18.8亿元,下降25.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96.5亿元,下降11.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5亿元,下降41.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9亿元,下降1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31.7亿元,增长1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12.3亿元,增长10.3%。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财政收支预算安排,2023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深入实施

1. 落实重大战略资金保障。安排临港新片区市级专项发展资金,支持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补助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发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作用,研究示范区建设财政资金保障长效机制。用好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研究新一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虹桥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强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核心功能。按照将进博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要求,做好进博会资金保障。

2. 深入实施财税政策支持。落实推进浦东综合改革试点,配合做好有关财税政策调研论证,支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持续推进实施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聚揽天下英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税制环境。深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制度性税收优惠,支持科创板发展。常态化实施进博会展期内展品销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

3. 加大改革试点支持力度。督促指导稳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制度体系共建。平台互联互通、监管协同、信息共享等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改革措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持续加大担保产品和模式创新力度,更好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市区联动,扎实推进G60科创走廊、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融资担保服务基地建设。

(二)支持科技、教育、人才工作统筹推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1. 推动加快科技创新。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加大经费聚焦投入力度,保障科技创新领域经费需求。支持加强在沪国家实验室、高端研究机构、大科学设施等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作用,助力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实现重大突破。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和管理改革,进一步为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减负,激发创新活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综合运用研发资助和后补贴、税收优惠、政府引导基金、创新产品政府首购等财政支持方式,推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培育各类科创企业不断涌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形成合力。

2. 支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保障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服务“补短板”“提品质”。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高峰高原”学科、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能力。健全基础教育生均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多元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质量,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3. 积极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加大人才支持资金投入力度。推进人才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建设重大人才平台载体,提升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和领军骨干人才集聚能级。支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等,落实人才资助和奖励政策,促进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生态环境,让各类人才近悦远来,在上海扎根发展。

(三)紧扣市场主体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强化精准性、针对性,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贷款担保浮动担保费率中的最低一档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建立健全适应本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帮助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落实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完善上海金融发展资金统筹安排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试点实施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采购,深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

2. 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对本市重点促消费活动的财政支持方式,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积极探索与免退税购物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制度安排,充分挖掘消费市场潜力,支持率先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落实各类资金,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和财政政策激励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加快国际贸易能级提升。

3. 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知名品牌、龙头企业,支持传统行业升级改造。支持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培育形成以三大先导产业为引领、六大重点产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促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持续做强“五型经济”,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强劲活跃的增长引擎。

(四)发挥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作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 支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围绕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促进优化职业见习政策,突出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健全就业支撑保障体系。对职业技能提升、企业线上培训等给予财政补助,支持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助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免收政策性创业担保项目担保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2. 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落实财政资金,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调整提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保障待遇。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配合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保障社保基金平稳运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优化为老服务,支持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持续深化长护险试点。支持营造无障碍友好环境。实施医疗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体系,兜牢社会救助底线,促进形成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

3. 支持深入开展健康上海行动。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保障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所需经费,支持加强疫苗接种,保障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支持做强分级诊疗体系,强化医疗服务保障。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试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等所需经费的保障,支持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4. 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支持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优化住房保障覆盖面,推动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和供应,继续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土地出让收入作用,强化资金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深化城市有机更新。

5. 支持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经费,支持深入实施“大博物馆计划”“大美术馆计划”“社会大美育计划”以及建成开放上海博物馆东馆、举办“何谓海派”“对话世界”等文博大展。支持建成开放上海数字文旅中心,推进布局文旅数字转型发展新赛道。加强文物保护,落实长江口二号古船考古和保护利用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进重大旅游投资建设,打造“一江一河”“世界会客厅”等文旅品牌,支持备战亚运会、举办上海马拉松等重大体育赛事,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

(五)支持建设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1. 着力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构建精准、普惠的数字生活服务体系。持续支持“一网通办”迭代升级,不断加大对“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线上线下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促进“一网统管”由“进一网”向“管全城”提升,推动应用场景创新和共享赋能,支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方案,充分利用节能减排、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本市绿色低碳技术突破、产业发展和特色园区建设,安排土壤、水污染防治等资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支持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支持实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五轮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发挥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3. 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五个新城集聚配置更多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鼓励更多科技企业落户新城,加快推进新城建设和南北转型发展,促进强化主城区中心辐射功能,着力优化城市空间格局。综合运用土地出让收入、债券资金等,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及城市间互联互通。大力支持耕地保护和种业振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4. 支持打造安全韧性城市。支持完善城市安全常态化管控和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提高超大城市运行风险隐患排查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消防设施,实施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消除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支持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强化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城市应对灾害和安全保障能级。

(六)深化财政改革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财税体制

1. 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收入统筹。强化各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各类财政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收入。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推动闲置资产调剂使用,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科技、就业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2.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质量,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通过调整预算安排、优化政策内容、督促改进管理等方式,促进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优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着力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深化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贯通预算管理全流程,着力推动财政管理能力高水平建设。加强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3. 加快落实财政体制改革任务。按照国家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落实地方支出责任。推进本市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有效落地,深入研究其他领域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本市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办法,强化区以下财政管理。突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各区间财力配置的功能,推动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合理确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结合落实国家及本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导向,加强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评估调整机制,增强资金分配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区指导,强化市区合力,积极推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4. 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结合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动加强项目储备,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层运转“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和调整预算,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充分考量需要和可能,制定政策、安排支出。

5. 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做好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同向推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好发挥监督协同效应。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七)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 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牢记“国之大者”,立足“四个放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管党治党整体合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密扎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基底座,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 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建设“四强”党支部为抓手,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走深走实。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实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分类指导,深化行业党建,着力把财政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动财政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 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考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优化机构职能体系,通过科学谋划、适时使用,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锻造坚强有力的处级领导班子,着重发现使用优秀干部,深入推进人才库建设,加大培养选拔力度,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同志们,2023年财政工作目标明确、使命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